(本网讯)6月23日是福建南音网历史性发展的一天,来自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民族音乐博士生陈志强,荣任福建南音网“法律顾问”一职。福建南音网管理团队日趋完善。
陈志强表示:看到福建南音网在传承、收集、整理和发展南音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和意义,深受感染,要用自己的专业为南音,为福建南音网的发展在法律上护航……
陈志强(1981-),男,内蒙古包头人,法学硕士,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09级音乐学博士生(师从蓝雪霏教授),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经济法律系法学专业主任、讲师,亚太民族音乐学会会员,福建省国际法学会会员。2000—2004年就读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学士学位,2004—2006年就读于国立华侨大学法学院(师从邓杰教授),获法学硕士学位,研究方向为艺术法学、国际私法学。
代表性成果:
《CISAC框架下两岸音乐著作权的管理与诉讼》,发表于《时代法学》2010年第3期(CSSCI)
《现代语境下的民间音乐商业化使用亟待法律规制》,发表于《贵州大学学报》2010年第2期
《知识产权视野下的“原生态歌舞”保护——以泉州市为例》,发表于《中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08年第4期
《论民间音乐作品的法律保护》,发表于《黄钟-武汉音乐学院学报》2006年第4期 (CSSCI)
《民间音乐作品保护模式的选择》,发表于《牡丹江大学学报》2008年第5期
《民间音乐作品保护中若干问题的研究》,发表于《武汉理工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07年第7期
《由“西部民歌风波”想起的》,发表于《中国民族》2006年第8期(中文核心)
《民间音乐使用中“特别权利”的构建》,宣读于2009年亚太民族音乐学年会,杭州。 |